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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越南新人工智能法:它对人工智能企业意味着什么

深入解读越南新人工智能法:它对人工智能企业意味着什么 YUAN姐帮忙 来越不南
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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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达人Agency

越南于2025年12月10日颁布第134/2025/QH15号《人工智能法》,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作为东南亚首批独立、全面的人工智能专项法律之一,该法标志着越南在AI治理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旨在构建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管控的监管生态。

《人工智能法》整合原《数字技术产业法》(第71/2025/QH15号)中分散的人工智能条款,建立统一监管框架,显著提升制度清晰度与执行协调性,为AI全价值链企业营造更可预期的合规环境。

本文聚焦实践影响,系统梳理该法对在越运营或拟进入越南市场的人工智能企业的核心义务与治理要求。

适用范围

《人工智能法》适用于在越南境内开展AI相关活动的所有组织、个人及外国实体,但明确排除仅用于国防、安全及密码学目的的AI活动。

该法采用“角色导向”监管逻辑,界定五类主体:

  • 开发者:负责设计、训练、测试或微调AI模型,并实际控制技术路径、训练数据或模型参数;
  • 供应商:将AI系统投放市场或以自身名义投入使用;
  • 部署者:在专业、商业或服务活动中使用其可控AI系统的主体;
  • 用户:与AI系统交互或依赖其输出的自然人或组织;
  • 受影响人员:其生命、健康、财产权益、声誉、服务获取机会等,直接受AI系统部署或输出影响的主体。

同一组织可能在不同AI系统中承担多重角色,甚至在同一系统中兼具多重身份。若合同约定角色与法定监管角色不一致,将引发合规盲区与责任错配。因此,精准识别并确认自身法定角色,是企业启动AI合规建设的首要步骤。

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机制

《人工智能法》确立三级风险分类体系,构成合规义务的起点:

  • 高风险AI系统:可能对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害。具体范围由越南政府总理另行发布清单予以明确,仅列入清单的系统才适用高风险监管要求;
  • 中风险AI系统:因用户难以识别交互对象为AI或内容系AI生成,存在混淆、误导或操纵风险;
  • 低风险AI系统:未被归入上述两类的其余系统。

该分类决定通知义务、符合性评估、持续治理等要求的适用与否。相较欧盟AI法案的四级嵌套结构,越南采用“禁止行为单列+三级分类适用”的模式,逻辑更简洁、边界更清晰,有利于提升执法可预测性。

供应商须在AI系统投入使用前完成自我分类;部署者沿用该分类,但若对系统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变更用途,则须重新评估。

对于中、高风险系统,供应商须编制风险分类档案,并在部署前通过国家人工智能门户网站向科技部(MST)完成通知。

分层级治理要求

高风险AI系统治理

列入总理高风险清单的AI系统,将触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严格治理义务,直接影响产品设计、部署策略、内控机制与监管协作:

透明度义务:不仅是文档要求,更是面向用户的运营责任。服务提供方须确保用户能清晰识别AI交互场景;AI生成的音视频图像须按政府标准加注标识;公开传播AI生成或编辑内容时,部署者须在易致混淆或涉及模拟、冒充的环节进行显著披露与标记。透明度需贯穿产品设计、UI交互、内容生产及对外沟通全流程。

事件管理义务:开发者、供应商、部署者及用户均负有保障AI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共同责任,须建立事件识别、响应与处置机制。发生严重事件时,开发者与供应商须立即采取技术措施(含暂停或召回),并通过国家AI一站式门户向主管部门报告;部署者与用户须完整记录、及时上报,并配合补救工作。

符合性评估:高风险系统在首次部署及重大更新后,须完成强制性符合性评估。若属总理清单内需认证的系统,须由注册/认可机构实施第三方认证;其余情形可由供应商自主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通过是部署前置条件,且须持续维持合规状态并公开相关信息。

外国供应商本地化要求:向越南提供高风险AI系统的境外供应商,须在越设立合法本地联系点;若该系统属于强制认证类别,还须设立商业实体或指定授权代表。

生命周期治理义务:包括持续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控制、技术文档留存、人工监督机制及监管协作义务。部署者对系统使用方式、监控强度及功能拓展范围将受到更严格约束。

中低风险AI系统治理

中风险系统主要通过透明度与问责机制监管,不设事前强制认证要求。供应商与部署者须履行前述透明度义务,并在主管部门要求时,说明系统用途、运行逻辑、关键输入数据及风险控制措施(无需披露源代码、算法细节或商业秘密);部署者还需就系统运行、风险应对及权益保护作出解释。

低风险系统适用事后监管原则:仅当出现违法情形或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时,供应商与部署者才承担相应责任;用户可依法自主使用此类系统。

需注意的是,宽松监管不等于免责。部署中低风险AI的企业仍应建立基础文档管理、透明机制与内部响应流程,以支撑潜在监管审查或突发事件处置,并鼓励自愿采纳相关技术标准。

其他重要制度安排

《人工智能法》设立AI监管沙盒机制,允许主管部门依据沙盒测试结果认可合格评定结论或动态调整监管义务。

越南将同步实施《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并至少每三年或遇重大技术/市场变革时开展评估修订。

法律明确建立国家AI伦理框架,用于指导制定安全、可信、负责任AI的技术标准、法规、行业指南及激励政策,支持自愿应用。

违反《人工智能法》及相关法规的,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须依《民法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实施展望

《人工智能法》是一部框架性立法,大量操作性细则——包括风险分类标准、透明度与标识技术规范、事件报告阈值、合格评定程序、外国供应商本地化实施细则等——将通过后续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予以明确。

截至本文发布,相关配套文件尚未公布具体出台时间表。因此,高风险AI系统供应商与部署者的实际合规路径与执行尺度,仍有待配套规则落地后方可最终确定。

建议在越运营或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AI企业,即刻启动合规规划:厘清角色定位、开展风险初步评估、搭建内部治理架构、储备本地化资源。尤其对供应链复杂或系统可能落入高风险范畴的企业,前瞻性准备至关重要。

来源:Tille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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