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EEPA关税退税行动详解
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关税越权无效,相关关税自始无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退还超1660亿美元IEEPA关税及利息,覆盖数千万笔报关记录,为美国史上最大规模退税行动。CBP宣布退税系统将于4月20日上线,企业需主动提交申请。
针对中国外贸企业核心疑问,整理关键操作要点如下:
关键问题解答
1. 是否涉及中国出口企业?
退税申请须由美国进口商(IOR)提出。若中国企业注册为IOR可直接申请;否则需通过美国进口商操作。如合同约定企业实际承担关税(如调低报价、折扣等),可在进口商获退税后主张商业补偿,具体取决于合同条款及商业关系。
2. 可退关税范围及时限?
适用于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24日入境美国的IEEPA关税,包括:对中国等征收的"芬太尼相关关税"(第14195号行政令)、全球"对等关税"(第14257号行政令)及对印度、巴西的特定关税。
3. 中国企业获退税分成条件?
① 作为IOR缴纳关税的企业可直接申请;② 若美国买方是IOR,需有证据证明企业实际承担关税,并与进口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分享机制。
4. 操作流程与时效?
重点核查报关清算状态:未清算的立即行动;已清算的需在180日内提交行政复议(Protest)。操作清单:美国进口商完成ACH注册、梳理报关数据并提交CAPE申报;中国企业应梳理交易记录、留存关税承担证据,督促进口商签订退税分享协议。
5. 已清算报关单能否退税?
超过180日Protest时效将关闭常规渠道。未超时需督促IOR立即提交复议;已超时建议关注政策变动并咨询法律意见。
6. 中国企业风险提示
① 非适格主体依赖进口商配合,存在拒绝配合风险;② 无合同约定可能难以界定关税承担;③ 退税周期较长且政策存不确定性;④ 特朗普政府上诉可能导致处理延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