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 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
杭州市进出口商会
2026第94期(总第1010期)
2026年4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在纽约举行超过3小时的口头辩论,就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加征10%全球进口关税的合法性进行审理。该案由美国24个州及部分小企业共同提起诉讼,原告主张特朗普政府滥用第122条——该条款立法初衷是针对短期货币紧急情况,而非长期贸易逆差,且特朗普未满足“严重国际收支逆差”或美元贬值等法定前提,要求法院立即叫停该关税并退还已征税款。
庭审中,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对特朗普政府的法律依据提出尖锐质疑,特别指出“贸易逆差”与第122条所要求的“国际收支逆差”并非同一概念。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政府此前在IEEPA案中提交的司法部文件,曾明确承认第122条“对贸易逆差无明显适用性”,被原告方视为政府自认滥用的关键证据。
市场普遍认为,特朗普10%关税被判定违法并强制取消的可能性极高,美国对华关税将再降低10%。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4月10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表示,关税退税系统将于4月20日正式上线,寻求关税退税的进口商可以从 4 月 20 日起开始提交申请。退还的关税包括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只要缴纳过的这两项关税,都全部退回,包括利息。
该退税系统名为“入境综合管理和处理工具”(CAPE),可实现“一键退税”,进口商或授权报关行只需要通过网页上传CSV文件,列出包含IEEPA关税的报关单,系统将自动核对报关数据、计算退款(含利息),最终发放退款。在接受进口商退税申报后,最迟45天内可以完成审查与清算并发放退款。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第122条关税合法性的审理已进入实质阶段。从法官在4月10日庭审中的尖锐质疑来看——特别是反复追问“贸易逆差”与第122条法定条件“国际收支逆差”的本质区别——法院对该关税合法性的否定倾向已相当明显。
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特朗普政府将本应用于应对短期货币危机的第122条,扭曲为长期贸易政策的工具。而此前司法部在IEEPA案中主动承认第122条“对贸易逆差无明显适用性”的文件,更是为原告提供了有力佐证。
对于中国外贸企业而言,若第122条关税被取消,对美出口的综合关税成本有望再降10个百分点——叠加此前IEEPA关税取消带来的利好,意味着在特朗普任内加征的大规模普遍性关税将被基本清零。当前美国对华关税将仅剩针对特定行业的第301条和第232条,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将得到实质性缓解。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4月下旬至5月初的法院裁决动向,并与美国进口商保持沟通,把握关税成本变化的窗口期。
(来源:新丝路外贸整理自贸易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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