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法官对审理的案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增进对美国司法系统尤其是主审法官的了解,对企业有效应对在美知识产权诉讼尤为重要。近两年粤企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主要受理法院发生变化,相应地涌现出一批新的主审法官。基于此,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将在既往推出的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更新主审法官的身份背景、办案类型、判决结案方式等信息,供企业参考。
2013年10月,Ellis就任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其个人信息如下:
2013—2024年间Ellis法官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保护、劳动争议、集体诉讼、商标等领域,其中审理的消费者保护案件最多,高达573件。知识产权诉讼中,商标、版权、专利案件量均呈波动增长趋势,其中2023—2024年商标、专利案件增长速度较快,2022—2024年版权案件增长速度较快。²
图2 上任以来审理案件年度趋势图(件)
Ellis法官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商标、版权与专利领域。其中商标诉讼案件的原告主要集中在眼镜公司、动画制作公司、电子烟液体瓶制造公司等,被告主要集中在外贸公司或电商企业等。版权诉讼案件的原告主要集中在影视制作公司、设计公司等,被告主要集中在外贸公司或电商企业等。专利诉讼案件的原告主要为电子烟液体瓶制造公司、家电设计制造公司、眼镜公司、特种材料和生命科学公司等,其中部分原告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专利实施主体);被告主要集中在通信科技公司、医疗器械公司、过滤器制造公司、外贸公司或电商企业等。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版权诉讼案件中有较多被告以附表A(Schedule A)形式出现。

商标诉讼方面,案件审理结果以“原告胜诉”结案为主,比重为63%,主要为缺席判决胜诉;以“和解”结案比重为27%。版权诉讼方面,案件审理结果以“和解”结案为主,比重为62%;以“原告胜诉”结案占比29%,主要为缺席判决胜诉。专利诉讼方面,案件审理结果以“和解”结案为主,比重为61%;以“原告胜诉”结案占比16%,主要为缺席判决胜诉。Ellis法官审理的商标、版权、专利诉讼均没有以“被告胜诉”结案的案件。


商标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虚假原产地标识、抢注、恶意行为的判决以缺席判决为主,其余少部分集中在合意判决。版权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版权侵权、恶意行为的判决以缺席判决为主,少部分集中在合意判决。专利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判决以缺席判决为主,认定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简易判决。


Ellis法官判决的案件中涉及商标赔偿的案件数量最多,达179件,赔偿金额共计135.29万美元。涉及版权案件52件,赔偿金额共计421.51万美元。涉及专利赔偿的案件量共3件,赔偿金额共计312.8万美元。诉讼判赔案件数量自其上任以来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2023年达到历年最高值60件;赔偿金额波动较大,2024年达到顶峰9445万美元。
表10 损害赔偿案件及赔偿金额情况
1. 文中注释详见文末。
2. 数据采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下同。
3. 单项数值较小,不足1%,在此无法显示,多个单项加总值大于1%。部分单项加总后小数点进位,因此总项与单项数据加总值不一致。
4. “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为调查结果案件总数的统计。因一个案件可能存在在简易判决有一个调查结果,在审判中也有一个相同的调查结果的情况,该案件在简易判决、审判和任何审判活动中可能会被重复统计,故“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不一定等于前述6项审判活动数值之和。
①侵权行为(Torts),涵盖了多个非知识产权的侵害类型,案件通常涉及个人或实体因他人不当行为所受到的伤害或损失,并且通常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②Open Cases(未决的案件):Cases must be terminated in order to receive a Resolution, so open cases do not have a Resolution.
必须终止案件才能获得解决方案,因此未决案件没有解决方案。
撰稿人:田静
本文系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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