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标准IEC 60335-2-36:2021《家用和类似电器-安全-第2-36部分:对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电动商业烹饪和烘焙用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及类似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该标准涉及器具不包括拟供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标准涉及的器具被用于非对公众开放的区域进行的商业性食品加工,例如餐馆、食堂、医院的厨房以及面包店和屠宰场等商业实体。该标准还包括利用其他形式能源的器具的电气部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该标准处理涉及的是这些类型器具引起的常见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满足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劳工保护的国家当局、国家供水当局及类似当局也规定了附加要求; ●对于压力器具,许多国家可能规定了附加要求。 该标准不适用于: ●专供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况的场所下使用的器具,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的场所; ●用于连续、大量地生产食品的器具; ●蒸汽炊具、强制和蒸汽对流炉(IEC 60335-2-42); ●保温食品和餐具的设备(IEC 60335-2-49); ●商用微波炉(IEC 60335-2-90); ●电池供电的器具。 该第七版标准构成了技术修订,取消并替代了2017年第六版标准IEC 60335-2-36:2017。与上一版标准相比,该版本标准包括以下重大技术变更: a) 已使文本内容与IEC 60335-1:2020标准保持一致; b) 个别注释已被转换为规范性文本,被修改或被删除(条款1、7.1、7.15、11.4、13.3、21.101、22.101、27.2、30.101); c) 把IEC 60335-2-36标准的文本内容与IEC/TC61/MT32下的其他标准相协调; d) 豁免了电池驱动的器具和用于公众开放区域的器具(条款1); e) 将清洁说明从7.12.1转移至7.12; f) 阐明了15.1.1中的测试程序; g) 阐明了19.1和23.3中的测试条件; h) 引入了22.110; i) 阐明了25.3中的要求。 该标准第2部分将与IEC 60335-1标准的最新版本及其修订版结合使用,除非该版本规定了将其排除在外,这种情况下则使用不排除该标准的最新版本。 本新闻由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摘录/编辑/整理并翻译,转载请注明来源。 更多详情请见: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67835
【往期回顾】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声场测量用的水听器标准IEC 62127-1:2021 PRV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灯具标准IEC 60598-2-22:2021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食物和餐具保温用商用器具标准IEC 60335-2-4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