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法官对审理的案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增进对美国司法系统尤其是主审法官的了解,对企业有效应对在美知识产权诉讼尤为重要。近两年粤企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主要受理法院发生变化,相应地涌现出一批新的主审法官。基于此,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将在既往推出的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主审法官介绍系列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更新主审法官的身份背景、办案类型、判决结案方式等信息,供企业参考。
1994年10月,Bucklo就任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其个人信息如下:
2014—2024年间Bucklo法官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消费者保护、劳动争议、商标、集体诉讼等领域,其中审理的消费者保护案件最多,高达525件。商标案件量总体呈上升趋势。²
图1 自2014年以来审理案件数量
图2 自2014年以来审理案件年度趋势图
2014—2024年间,Bucklo法官审理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商标、版权领域。其中,商标诉讼案件的原告主要集中在汽车制造公司、设计公司、游戏公司、服装公司等,被告主要集中在外贸、电商平台的个人店铺。版权诉讼案件的原告主要集中在影视娱乐公司、艺术设计公司、消费品公司等,被告主要集中电商企业和个人。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有较多被告以附表A(Schedule A)形式出现。
商标诉讼方面,案件审理结果以“原告胜诉”结案为主,比重为57%,主要为缺席判决胜诉,仅5%为合意判决,还存在简易判决和审判的情况;以“和解”结案的比重为31%;不存在被告胜诉的情况。版权诉讼方面,案件审理结果以“和解”为主,比重为52%;以“原告胜诉”结案的比重为37%,主要为缺席判决胜诉;仅1%的案件以“被告胜诉”结案。
表3 自2014年以来受理商标案件审理结果及所占比重

表4 自2014年以来受理版权案件审理结果及所占比重
商标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虚假原产地标识、抢注、恶意行为的判决以缺席判决为主,少部分集中在合意判决,也有部分简易判决和审判的情况。调查结果中认定不存在商标侵权、虚假原产地标识、没有虚假广告、没有执照或公平抗辩的判决集中于简易判决。版权调查结果中认定存在版权侵权、恶意行为的判决以缺席判决为主,少部分集中在合意判决和审判;仅有1起认定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判决为简易判决。

Bucklo法官2014—2024年判决的案件中涉及商标赔偿案件数量最多,达160件,赔偿金额共计260.9万美元;涉及版权案件49件,赔偿金额共计498.5万美元;涉及集体诉讼案件的赔偿金额最高,11件集体诉讼判赔案件共计赔偿金额约46226.3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诉讼判赔案件数量自2014年以来总体呈增加趋势,2023年达峰值共70件,判赔金额也达到顶峰47819万美元,判赔金额年份差别较大。
表7 2014—2024年损害赔偿案件及赔偿金额情况
1. 文中注释详见文末。
2. 法官自1994年10月11日开始任职,数据库中无法查找到较早期数据,同时为保证本文分析对广东省企业现实发展具有参考价值,故选取其近十年(2014—2024年)审理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数据采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下同。
3. “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为调查结果案件总数的统计。因一个案件可能存在在简易判决有一个调查结果,在审判中也有一个相同的调查结果的情况,该案件在简易判决、审判和任何审判活动中可能会被重复统计,故“任何审判活动”项下数值不一定等于前述6项审判活动数值之和。
①侵权行为(Torts),涵盖了多个非知识产权的侵害类型,案件通常涉及个人或实体因他人不当行为所受到的伤害或损失,并且通常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②Open Cases(未决的案件):Cases must be terminated in order to receive a Resolution, so open cases do not have a Resolution.
必须终止案件才能获得解决方案,因此未决案件没有解决方案。
撰稿人:孙千艺
本文系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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