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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自我声明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自我声明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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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要求,全国相关部门正加快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工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WTO/TBT中心)持续开展“三同”产品自我声明和认定工作,不断完善申报渠道和认定机制,积极服务广东省优质企业、优质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助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消费升级。为更好地开展2026年广东省“三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企业应满足附件第九条所列的全部条件。

二、申报范围

消费品、工业品、食品和农产品等。

三、申报类别

(一)“三同”产品自我声明

企业自主自愿进行声明,并对其“三同”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确保相关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省WTO/TBT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服务平台将免费为其提供展示推广服务,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第十条)。

(二)“三同”产品认定

省WTO/TBT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完成认定,企业通过认定后将获得广东省“三同”产品证书,并在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服务平台进行展示,推荐入驻高端品质电商平台进行推广销售,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第十一条)。

四、申报时间和渠道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企业申报。

请申报企业自行前往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引(https://www.gdtbt.org.cn/santong/newslist.aspx?n=9009)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模板,按照申报要求,将材料发送到省WTO/TBT中心官方邮箱gdwto_tbt@vip.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 工 020-38835875(微信:leixusheng001)

            李 工 020-38835893


附件:《广东省“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自我声明和认定指南(修订)》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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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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