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疗资源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高起点建设南沙医院群,增加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创新发展高端医疗服务模式,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推动医教研产一体化布局,积极引进高端医疗项目和团队,打造综合医疗服务生态圈。加强区级医院和基层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湾区高水平医疗服务核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精准化医疗服务需求。
南沙区养老院是南沙区第一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是一所集生活照护、出入院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委托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居家上门服务、中医慢病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养老机构,可收住自理、半失能和全失能老人。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于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五星级养老机构。
南沙区养老院设有医务室、药房和康复室等医疗用房,配置有医生、护士、药剂师、康复师、营养师、社工等专业人员,其中以中医慢病管理及康复理疗,认知障碍康复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打造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为长者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体检、慢病治疗等全方位、立体化的医疗服务。目前已与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中心医院)、广州南沙灵山医院、广州市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麦迪(广州)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穗康口腔门诊部、广州市老人院达成战略合作,实现绿色转诊、老年病专家在线问诊及定期线下巡诊等服务。

生效日期:2021年7月1日 |
收费项目 |
1.住房费(元/人/月) |
自理双人房 |
700 |
介助双人房 |
700 |
介护五人房 |
350 |
2.伙食费(元/人/月) |
普通餐费 |
900 |
鼻饲流质营养餐费 |
1000 |
3.护理费(元/人/月) |
自理区 |
三级护理(一般照顾护理):适用于自理长者 |
500 |
护理区 |
二级护理(半照顾护理):适用于介助长者 |
800 |
一级护理(全照顾护理):适用于介护长者 |
1000 |
4.水电费(元/人/月) |
住房费包含室内每人每月20千瓦时电、10立方水的费用,超出部分按实际支出收取。 |
5.个性化服务收费 |
在入住老人或者其家属(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
6.保障金 |
入院时需缴交费用保障金15000元,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治、设施设备损坏赔偿。 |
7.困难群众 |
低保、低收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我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特困人员不收取费用。 |
备注 |
1.上述费用不含长者衣物、鞋袜、纸尿片/尿裤、纸尿垫、洗漱用品等生活用品费用。 2.上述费用不包含个性化服务费、医疗服务费等项目。 3.住房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最新的规定调整。 4.伙食费随市场价格调整。 |
资料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网
图片摄影:南沙文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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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