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9:00-8月12日17:00。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事业编制教研员岗位需求表》中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确认
成功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笔试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在教研情境中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7级和岗位学位要求为博士的报考人员只需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评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不公布,仅供招聘单位组织考察环节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研究能力、沟通与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策划和领导力、团队合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并经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七)体检和组织考察
总成绩为百分制,报考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7级和岗位学位要求为博士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审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往届生试用期为3个月,工龄未满一年的往届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报考高中物理教研员、高中英语教研员岗位统一按照专业技术七级聘用;报考小学科学教研员、音乐教研员、通用技术教研员、特殊教育教研员岗位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级聘用。以上人员入编后将根据单位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