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网征收机动车车船税的通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我市保险机构自2015年6月16日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平台上开展机动车车船税联网征收业务,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