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开错了广东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作废处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作废处理:1、开票时间未跨月;2、购方和销方均未作账务处理;3、销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 若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都不可以作废处理,而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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