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主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缴费环节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投资环节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环节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01/
个人缴费支出如何享受
税前扣除?
个人缴费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需要根据个人的所得项目具体判断。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02/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
优惠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
扣缴单位应按照34号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03/
个人领取养老金时,
如何申报缴税?
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04/
上述个人养老金税收优
惠政策,在哪些城市实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实施,快来看看有没有您所在的城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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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或地区 (3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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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雄安新区 |
山西省 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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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
辽宁省 沈阳市 大连市 |
吉林省 长春市 |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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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江苏省 苏州市 |
浙江省 杭州市 宁波市 |
安徽省 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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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江西省 南昌市 |
山东省 青岛市 东营市 |
河南省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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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武汉市 |
湖南省 长沙市 |
广东省 广州市 深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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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海口市 |
重庆市 |
四川省 成都市 |
贵州省 贵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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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玉溪市 |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
陕西省 西安市 |
甘肃省 庆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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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西宁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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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给大家举个栗子加深印象:
张三在A市(属于养老金先行城市)某单位工作,2022年11月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一次性缴纳当年个人养老金10,000元,并取得由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张三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2022年张三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0,000元(税前收入),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4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6,000元,无其他扣除。
假设张三2045年退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3500元。
解析:
张三202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0,000元。
其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10,000元准予在计算当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内据实扣除,当年个人养老金缴费扣除限额按照12,000元/年确定,因此张三可税前扣除个人缴费支出为10,000元。
● 张三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应纳税所得额=200,000-60,000-10,000-44,000-36,000=50,000 元
●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2,520=2,480 元。
如不考虑个人养老金扣除,则当年度张三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480元。可以看到,张三缴纳个人养老金后,当年度可少缴个人所得税1000元。
退休后张三每月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在支付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5元(3,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