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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家庭经济有困难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和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注意啦~

一
补贴对象

2021年毕业,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下同)和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
二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
申报所需材料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其中:① “证件名称”填写: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残疾人证。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不填“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核发机关”。③ 银行信息需填本人开立的用于代缴学费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开户行填写具体支行)。
2.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3. 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三项其中一项便可):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2)残疾毕业生: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大学就读期间所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果所提交上述证件无法显示持件人与毕业生本人所属关系的,请另外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能表明关系的证明。
4. 提供个人中国工商银行结算账户(需为用于代缴学费的工行卡)复印件(核对原件,在空白处签署持卡人姓名)。
5.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四
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27日前向所在系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也可联系学生处李老师
电话:020-8637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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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错过申请时间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