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地市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取消过时限制性措施、全省停止实施70/90政策、商业贷款首付最低两成、必要时暂停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2月29日晚,一份来自重磅文件悄然来袭,数十条政策齐下,力度之大令人惊心,广东省的去库存之战正式打响。
这是由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包括《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去库存计划”),将限购、库存、首付、保障房、土地等所有楼市关键词一网打尽,并特意指出“广州市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意味着千呼万唤的放松限购终于有了眉目。
总体目标:去库存
三年内库存减少12.5%,去化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
去库存!去库存!去库存!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此次所有重磅政策的中心目标。《去库存计划》指出,至2018年底,全省库存比2015年底减少约12.5%,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溢出约630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各地市的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
为此,省政府制定了《2016—2018年广东省去库存任务表》,根据库存与市场情况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分别制定不同去化政策。其中,广州和深圳、珠海同属一类城市,根据任务表,广州现有库存面积2248万平方米,三年内要完成去库存任务180万平方米。

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成本。鼓励各地搭建商品房团购、团租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鼓励各地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的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家庭小康水平住房面积。鼓励各地优先回购有换房需求的老旧社区居民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