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为,逾期产生满5年后,不良征信记录会自动消除。比如说,2015年12月10日产生的逾期还贷记录,到了2020年12月10日后,这一条逾期记录就会自动消除。
首先,这个理解肯定是不正确的,因为有关征信信息保存期限,人行《征信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
征信管理条例里说的这个“5年”,其实是从不良记录终止后的那天开始算起,而不是从产生不良记录的那天。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某人在2017年1月20号,产生了一笔逾期还款记录,因为资金短缺,一直到2018年4月20号才还清。那么,消除该条不良记录的日期,起始日就应该是从4月20日后开始算起,即不良记录到2023年4月20日才会自动消除。
所以说,如果产生了逾期,一定要及时去把欠款还清,如果一直没有还清,可是不存在什么5年自动消除之说的,不良征信也是会一直都存在的。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这种特殊情况是,逾期行为不是自己所致,而是因为第三方之过失所造成,比方说,因银行审核不严谨,致使他人盗用自己的身份证申请了信用卡或贷款,而对方又一直逾期不还,因此导致了不良记录产生。
这种情况下,虽然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所导致的不良记录,自己确实没有义务去帮别人还清欠款,但也千万不要不管不顾,以为到一定时候,不良征信就会自动消除掉哦~
如果大家发现自己的征信上有不良记录,当前有未还贷款,已经给自己的征信抹了黑,而这一借款又不是自己申请的,而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了,那一定要及时跟银行方面沟通,并提供证据证明这个贷款或信用卡不是自己申请的,然后请求银行核销,并消除不良记录。否则这个不良征信记录,很大几率是会一直一直一直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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