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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毕业生
请注意
赶快找所在系辅导员申请求职补贴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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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下同)和残疾毕业生。
按每人15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请
于2016年4月5日前自愿向所在系申请。
1.《广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表1,其中银行信息需填本人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相关信息);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3.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复印件;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4.本人个人结算账户(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审核公示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补贴发放
公示符合条件的,由学院将学生名单提交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各级行政部门审批报送,最后由市财政局复核,复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补贴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