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你已被录取为我校2021级新生,我们期待你开启愉快的大学生活!现将新生入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注册、报到方式与时间
缴费注册时间
学校采用学生缴费即确认注册方式,录取新生务必在11月5日前完成缴费(详见第三点“缴费(注册)方式及标准”)。新生报到时请提供银行网上缴费凭证,以便确认缴费情况。
壹丨
退役军人学历提升专班、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新生,请于2021年11月5日(周五)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间一天。
报到前请核对本人身份证号与录取通知书上的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请按粤招办普〔2010〕17号文办理有关手续。
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园南校区8号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贰丨
具体开学上课时间以各教学点通知为准,如您因故不能按时注册报到,请务必于11月5日前与各教学点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具体教学点详见下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
02
须携带证件及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将统一通过EMS邮寄给个人或各教学点发放;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获免试资格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技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同等学力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如为退役士兵身份报考,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5、如为外省户籍在职员工或港澳台考生,需提供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及与广东省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03
缴费方式及标准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已开通 “在线缴费平台”,具体缴费指南如下:
第一步丨
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丨
点击菜单“【微信校园】”,看到【学生缴费】;进入绑定新用户页面,账号:输入新生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点击确定。
第三步丨
点击“我的信息”;查看、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确认。
第四步丨
点击“待缴信息”,查看要缴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勾选本次要缴纳的学费,教材费等确认收费金额后点支付。
第五步丨
完成支付扣款成功后,可返回登录页面查看缴费历史查询缴费记录。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规定,我校学费等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单位:元 / 学年
注:①教材费为预收代管费,根据教材实际使用情况多退少补,由学校或教学点收取(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生教材由各教学点代收)。
②由于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学年。住宿生根据学生来校报到以后按实际入住的住宿费标准收取(走读生不用交住宿费),学院将于11月20日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的对应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注意:收取住宿费同上扫二维码缴费)
③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04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特困补助金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05
新生注册与复查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及注册报到。逾期未注册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有关要求开展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须对新生报考时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
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邮编:510405)
学校网址:
https://www.gcp.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gcp.edu.cn
报到注册咨询电话:
020-36585297、86375421(教务处)
020-34281667(成教处)
助学贷款咨询:
020-36586434(学生处)
缴费咨询:
020-86370317(财务处)
招生录取咨询:
020-86375471(招生办公室)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