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住村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该类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得购买。
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该类房子是严重的违章建筑。
3、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统建楼,该类房子一般是农民集中动迁安置名义建设的。
4、开发商出钱,村里集体出地,合作建设的楼盘。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
5、部分二手房:有些二手房没办理征地手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就进行交易,对于这种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一般的“小产权房”,都不具备国家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大部分只有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开具的产权证明,但这些证明都是无效的。
因为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有些小产权房还存在违建的可能,具有无法预知的风险,因此购房者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2、小产权房不可以抵押贷款
3、小产权房拆迁时不能得到应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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