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从发布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奖励金(150元/月),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辖内单位退休的人员;
2、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人员。
二、计发时间:2017年1月1日起
三、办理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
2.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地址页及名字页复印在同一张纸);
3. 申请人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地址页及名字页复印在同一张纸);
4. 申请人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地址页及名字页复印在同一张纸);
5.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离婚申请人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丧偶家庭需提供死亡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 《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身份证号、姓名页、社保与批准退休时间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如无法提供退休证,请提供《退休审核表》;
8. 申请人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
9. 省社保或没有市社保号的人员请自已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开活期存折帐户,存折帐号复印件2份。
办理时间:即日起工作日时间内(8:30-12:00,14:00-17:30)
办理地址:三元里世康大街33号
咨询电话:86599326
注:办理时间的早晚对奖励的发放不产生任何影响,西约社区在此建议各位办理人员无需扎堆前往办理,避免长时间的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