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对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公司所有人员(包括协力工、劳务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打卡考勤,每天准时到岗、上岗,不迟到、早退,不提前买饭。
◆管理岗位人员起好表率作用,坚持每天上午上班提前15分钟到岗。
◆武装保卫部要严格执行人员进出门岗出示证件、打卡的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必须作出处理。
◆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员工考勤打卡记录的监控,对考勤异常未按规定提交解释审批人员作出扣分处理。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者,严格按《员工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并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
◆各单位应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制定劳动纪律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本单位劳动纪律检查。每天上午做好人员到岗情况的清点、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专(兼)职考勤员每日对本区域人员考勤打卡情况进行监督,制止代打卡情况发生,如发现代打卡者,立即收缴交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进行处罚、通报。各单位管理人员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层层落实,严禁员工随意串岗、玩手机、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