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区停车收费为什么有不同标准?
黄船上班员工车辆停在厂区内是免费停放,但鉴于厂内安全及交通等因素,从管理需要只允许个别车辆进入厂区停放,其余上班员工车辆只能停放在生活区;黄船生活区道路、楼宇间公共区域与厂区均属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黄船上班员工车辆本理应同样在生活区享受与厂内车辆免费停放的优待,但由于生活区已委托物业公司实行有偿停车服务管理,为能相对公平,且黄船上班员工只在上班期间(7:00—19:00,周末休息大多数员工车辆不停放)停放,经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为上班员工限时停放的停车管理费标准为50元/月,同时作为黄船生活区道路及楼宇间公共区域权属人,黄埔文冲公司有权与物业公司协商,将公司公务车免费停放在生活区内。
2、黄船生活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办齐合法手续?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再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按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10月1日批准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及时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黄船生活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2019年2月25日已领取了《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收费手续完备,合法合规。
3、黄船生活区内主干道是不是市政道路?
黄船生活区红线内公房和空地(含主干道路),以及厂区均权属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国土证号:穗府国用(2014)第06120018号)。2018年12月19日,由长洲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长洲街综治办、城管科、司法所、黄船居委会、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召开有关公共设施改造、管理问题的专题会,会上区建设局明确因黄船生活区内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而属于社区内部道路,维修改造及清洁、路灯、绿化等日常管理都无法纳入市政管理范围。鉴于上述国土证附图(红线图)范围涉及生产厂区(不可公开),该红线图不能对外公示,对红线图权属范围还有疑问的,可通过公司内部借阅流程申请调档查看(切勿拍照)。
4、黄船生活区的道路、楼宇间公共区域是不是属于业主共有?
与现时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商品房的楼盘小区不同,黄船生活区为原黄埔造船厂的企业职工生活小区,小区内的道路、楼宇间公共区域的权属,均属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国土证号:穗府国用(2014)第06120018号),是国有资产,不属于业主共有。
5、小区设施不完善,很多公共区域没有监控,照明也缺失,完善设施后再收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2016〕45号文)明确规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照“先完成移交,再进行维修改造”的原则办理。物业分离移交工作中,黄埔文冲公司将先行垫付1000多万对生活区进行改造,同时广州市政府将投入约5000多万对生活区进行“微改造”,物业改造及政府“微改造”相关单位正在积极组织开展具体项目的梳理、设计阶段,年内必须完成施工的改造。改造完成后,将全面完善黄船生活区的公共设备设施,整体提升黄船生活区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
6、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应公示业主同意名单,明确业主代表的合法性。
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是在当地街道、居委整个过程监督下依规依法成立的,在2018年6月21日—6月27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也是按照《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为会员工作指引》(穗国房字[2014]390号)开展的,对选票结果于2018年6月29日—7月28日也在黄船生活区各个区域的宣传栏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业主的书面意见。
7、生活区内停车位划线没有规划?
目前黄船生活区正在进行供水、供电的路面开挖施工,暂无法重新进行停车位划线,且黄船生活区的主干道及公共区域已纳入政府“微改造”范围(预计上半年开始动工),主干道全部改造为沥青路,公共区域局部进行整治并硬化、绿化,整体提升黄船生活区的居住环境,为避免因改造施工造成重复划线,待“微改造”中主干道及公共区域改造项目完后,将统一规划停车位并重新划线。
8、要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方案》。
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与和顺物业公司共同制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19日在黄船生活区各区宣传栏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业主的书面意见。在2018年10月31日,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与和顺物业公司正式签订了《黄船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于2018年11月10日,在黄船生活区各区宣传栏对已签订的《黄船生活区物业服务合同》及《黄船生活区物业服务方案》进行了公告。
9、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办公地点不明确。
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自2018年7月30日公告正式成立以来,为能更好的督促和顺物业公司履职情况,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多次开会讨论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各委员的工作分工,并制定了业主接待制度,同时为能及时了解业主对物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经与长洲街道办、黄埔文冲公司沟通协调,将离退办公室二楼的社区党群工作室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临时办公地点,每周二、周四下午定期定员办公接待业主,便于及时沟通了解业主的问题。待黄船离退休党支部原办公活动室改造完成后,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将在该处有固定办公场所。
End

文:胡韬
编:常晓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