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经营业者在办理工商登记和在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在生活区物业管理移交后,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物业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已于2019年1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增设黄船生活区的经营场所,并于2019年2月25日取得《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获得经营黄船生活区停车场的资格。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和顺物业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
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和市场调研,和顺物业公司将为黄船生活区业主、黄船上班员工、外来人员提供车辆月保收费服务、定时停放收费管理(7:00—19:00)、临时停放收费服务。为了向广大业主和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顺物业对停车收费的优惠政策也做出了调整:
1、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入黄船生活区的车辆收取停车服务费,已缴费(月保)车主计费周期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
2、将原缴费优惠期由2019年2月28日止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止,凡在此期限前缴纳一年(12个月)停车服务费的车主,赠送壹个月停车服务费的优惠。
3、黄船生活区停车位有限,月保车辆以先到先得并以实际缴费为准,请广大车主尽快办理月保手续并缴费。
下面是月保车辆停放资格审核办理的具体流程:
1、小区业主、公房宿舍租户(含商铺)按照前期办理流程前往和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办理,前期已办理登记的无需重复办理;
2、对于非业主的黄船上班员工(含协力工、外包工)上班时(7:00—19:00)需停放在生活区的车辆前往生产保障部后勤管理室办理审核登记(黄船文化中心一楼),费用前往和顺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缴纳;
3、非业主的黄船上班员工登记资料:工作证(复印件)、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名字相符的车辆行驶证(或提供车辆是本人/亲属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办理时间:2019年2月28日前
5、非业主的黄船上班员工办理咨询电话:82096493

文:生产保障部
编:夏小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