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船生活区实行物业有偿服务管理相关问题解析:
1、黄船生活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办齐合法手续?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再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按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10月1日批准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及时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黄船生活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2019年2月25日已领取了《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收费手续完备。
2、2月25日取得的《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停车场地址为什么登记为“广州市黄埔区思亭路黄船二街88、90号首层”?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物业公司”)在黄船生活区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思亭路黄船二街88、90号首层,按照前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停车场备案证明的办事指南,备案证明的停车场地址要与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一致,实际停车位置及范围是整个黄船生活区的露天道路、公共区域,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多个停车场经营者的备案证明都存在该问题,为此,经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广州市市场监督局等单位研究,3月4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事指南》进行了修改,备案证明的停车场地址应以实际为准,和顺物业公司已在3月7日在区交通运输局按照最新的办事指南重新申领了《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停车场地址为黄船生活区。
3、黄船生活区内主干道是不是市政道路?
为确定黄船生活区内主干道的权属与性质,2018年12月19日,由长洲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长洲街综治办、城管科、司法所、黄船居委会、黄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区建设局会上明确了黄船生活区内道路属于社区内部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权属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国土证号:穗府国用(2014)第06120018号)。
4、黄船生活区的道路、公共区域是不是属于业主共有?
与现时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商品房的楼盘小区不同,黄船生活区为原黄埔造船厂的企业职工生活小区,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区域权属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国土证号:穗府国用(2014)第06120018号),是国有资产,不属于业主共有。
5、办理停车费月保只有收据没有发票?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区地税局申办发票业务,目前地税局已经安排税控信息公司到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装打印发票软件系统,预计3月底前安装完成,已缴费月保车主可在4月1日后凭缴费收据前往物业服务中心换取发票。
6、物业收费标准及停车收费月保标准?
黄船生活区现时按照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住建委、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穗发改[2016]992号文)第五级服务收费标准(最低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无电梯住宅五项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为0.6元/㎡。
结合周边市场价及参考广州市物价局制定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穗价[2004]217号文),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小车月保收费标准为每台150元/月。
黄船生活区停车位资源有限,为维护黄船生活区内业主及职工的利益,采取内外有别的收费方式,对于既不是业主也不是职工的外来车辆月保收费标准为每台350元/月。
7、生活区内停车位划线没有规划?
目前黄船生活区正在进行供水、供电的路面开挖施工,暂无法重新进行停车位划线,且黄船生活区的主干道及公共区域已纳入政府“微改造”范围(预计上半年开始动工),主干道全部改造为沥青路,公共区域局部进行整治并硬化、绿化,整体提升黄船生活区的居住环境,为避免因改造项目的施工造成停车位重复划线,待“微改造”中主干道及公共区域改造项目完工后,将统一规划停车位并重新划线。


文:生产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