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月30日、2月25日完成黄船生活区经营场所的工商登记及取得《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获得经营黄船生活区停车场的资格,现定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行停车收费管理,为合情合理收取停车管理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特种车辆(公交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车辆)在执行公务期间,免费在黄船生活区内停放;公司各厂区单位公务车辆(含文冲、海工厂区各单位公车)在执行工作期间,免费在黄船生活区内停放,请各单位联系生产保障部后勤管理室办理公车牌证号码登记输入手续。
二、非业主的黄船上班员工(含协力工、外包工)上班期间车辆停放在生活区内,按50元/月·台标准进行收费,超过该时段按临保收费(2元/小时,10元/12小时)。
三、在黄船生活区内上班员工(公司工会、新航公司、生产保障部后勤室)上班期间车辆停放按50元/月·台标准进行收费。
四、厂内员工因工作在黄船生活区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办理个人业务的除外)的车辆,由相关单位负责与和顺物业公司协调开具免费停车券。

文:生产保障部
编:常晓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