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2023年10月起,在“中船黄埔文冲”公众号设立廉韵清风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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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5)
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公司关于“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1)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
(1)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工作部署类
1.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2.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
3.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只作表面传达、不加消化机械传达、只表态不落实,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4.对公司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视不够,未结合实际研究落实、部署不实不细、跟进检查不到位。
5.在分管的领域和部门自行其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亲亲疏疏。
6.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公司和上级的决定。
力戒调查研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