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回顾:【黄埔文冲船厂有故事】第八讲 黄埔船局的进阶之路
黄埔船局能够不断进阶,成为与江南、马尾、大沽并肩的清末四大船局,与时任两广总督张之洞对广东造船的重视密不可分。
当时,张之洞提出要让广东尽快摆脱“海上巡防东西相距二千余里之遥,实乏巨舰分扎其间”的状况,并逐步实现自主建造较为先进的舰船。为实现目标,他多方凑集资金,考察,最终决定和闽江之畔的福建船政局合作。
福州船政局是当时国内最重要的舰船建造基地
当收到来自张之洞流露出定造军船意向的信函,福州船政局立即“将闽厂新、旧所制各船,分别马力之大小、驶行之迟速,酌估工料价值,绘图贴说以告”。双方经过几番沟通,便定下合作事宜。
合作.
1887年,张之洞代表广东政府与福建船政局签订合约,合约规定,广东向福建船政局定造8艘军舰,包括1艘1600匹马力级别的旧式无防护巡洋舰,3艘2400匹马力级别的新式穹甲巡洋舰;在工程间隙,利用空闲的船台和人工,见缝插针,再同步建造4艘小型的旧式浅水炮舰。
合约签署后不久,福建船政局的技术人员来到了长洲岛上的黄埔船局。在他们的指导下,黄埔船局造船工人的水平不断提高,首次建成了钢壳铆钉舰船“广金”、“广玉”。而在福州船政局订造的四艘船,到1891年,已经交付“广甲”舰、“广乙”舰、“广丙”舰,这三艘舰被倚为南海柱石,合称“粤海三舰”。

其中,“广乙”舰的设计类似于处在襁褓中的驱逐舰,它们既可作为大型的鱼雷突击兵器使用,又能同时搭载威力巨大的火炮,航行至远海作战。
这批舰船是黄埔船局与福建船政局合作情谊的结晶,投用后,广东水师在实力上实现了大飞跃,成为当时又一支重要的海防力量。


编辑:陈小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