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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政工程行业专题培训的预通知

关于举办市政工程行业专题培训的预通知 华瑞兴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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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有关单位: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和部分会员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会员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拟于7月中旬举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和部分会员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会员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拟于7月中旬举办市政工程行业工程建设法律务实和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两个专题的培训,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培训课程:

专题一:工程建设法律实务。

授课人: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魏济民律师。

授课大纲

1、工程建设法律实务

1)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建设工程法务案例及总结

2、PPP模式操作实务

1)PPP模式与相关政策

2)PPP实操案例

3)PPP法律服务

专题二: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授课人: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鸿韬先生授课。

授课大纲

1、工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2、工程机械事故案例分析与预防

3、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的注意事项(汽车起重机的应用)

二、培训时间7月19日(专题一),20日(专题二)

三、培训地点:7月19号: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26层(人民日报广东分社) 

四、培训费用:

每人每专题300元(含讲师费、场地费、资料费、文具费、午餐费),报名参训一或两个专题均可。

各专题培训可出具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继续教育证明。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需求自愿报名,并请将报名回执表于7月12日17:00前报至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报送方式见回执)。

五、培训交费:

请各单位或个人于7月13日17:00前缴纳培训费。

1、方式一:汇款至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账号。

2、方式二:现金或支票送交至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地址: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西座8楼E房;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7:00。

专此通知。

 

附件:

1. 市政工程行业专题培训报名回执表;

2、培训讲师介绍。


 (联系人:钟亮,手机:13544515589)

 

 

附件1:

市政工程行业专题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培训专题

□ 工程建设法律实务

□ 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参训费用

人民币:每人300.00元

人民币:每人300.00元

参训人员

姓名


手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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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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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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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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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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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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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建行东环支行

收款内容

培训费

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44001491201050472269

开具发票种类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信息


注:

1、请填报回执时,须在相应“□ ”内选打“√”,并于7月12日17:00前发至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邮箱:gzsszgcxh@163.com

2、如报名人数较多,可自行加页填报。

附件2:

培训讲师介绍

 

魏济民律师

 

现任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社会职务: CCTV证券资讯频道首播的《城市中国》栏目PPP资深专业律师、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法律类评审专家、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国资委法律专家、CCTV城市中国PPP律师、中国投资协会PPP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PPP资深法务专家、2017年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入库专家、广州市东濠涌项目公众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长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民建广州市委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广东青年商会常务理事、《南方房地产》特邀撰稿律师、《广东建设报》特邀新闻记者、广州电视台《一周睇法》节目特邀法律顾问律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网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才库专业律师。

2015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杂志/建筑时报评为最值得推荐的中国法律60位专家律师之一,同年被美国ENR/建筑时报评为最值得推荐中国工程律师、国家发改委授权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评为PPP项目金牌律师。

执业经验:魏济民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二十年,经办了多宗建筑业界的法律案件,为企业挽回数亿元的工程损失。在多年法律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打破“常年法律顾问”简单服务的传统,采取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非诉讼为主、诉讼为辅”,重在事先参与,避免纠纷的原则,把法律服务渗透到项目建设、开发、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安全规避法律风险能力。

专业特长: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三旧改造、基础设施PPP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和股权收购、房地产投融资、政府重点项目等专项法律顾问项目及各类建筑地产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工作。


肖鸿韬先生

现任广东省建筑机械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拥有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师职称。

社会职务: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建筑起重机械分会理事、中国建筑起重机械行业专家库专家、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塔式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专家、广东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专家、广州市特种设备事故鉴定中心专家。

肖董事长几十年一直从事建设机械及其安全管理工作,获国家专利八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二项、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三十余项,主编有《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等专业教材五本,发表论文多篇。参与了GB/T5031-2008《塔式起重机》等国家标准的评审工作,参编DBJ/T15-73-2010《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等工作。参加了《海南省五指山5.17塔机倾覆事故》、《深圳卓越时代广场1.15塔机事故》、《东莞台商大厦塔机倒塌伤亡事故》等多个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事件的处置,还负责了省内多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验收和安全检查等工作,具有非常丰富的建筑机械安全管理经验。


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2002~2018),是一家立足建筑地产,专注涉外金融,致力PPP项目、特色小镇、“一带一路”海外基础设施法律服务为专业方向且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人、专业、专心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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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公司化管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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