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任免职的通知,其中包括:
刘刚商洛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职务。

1988年09月—1990年07月,在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0年07月—1991年02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城郊派出所民警;
1991年02月—1993年08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 ;
1993年08月—1996年04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秘书股干事(1995年06月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
1996年04月—1997年06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城关派出所所长;
1997年06月—2000年06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副科);
2000年06月—2006年01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1999年08月—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6年01月—2010年12月,任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其间:2005年09月—2008年07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西北五省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10年12月—2015年09月,任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政委;
2015年09月—2016年09月,任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商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年09月—2020年01月,任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协党组成员、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商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0年01月—2021年08月,任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公安商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08月—2025年1月 ,任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
2025年1月,陕西省商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