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9人来自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9人来自市、县两级公安刑警、法制、网安、情指、交管、出入境等部门,其中不乏有支队领导和大队领导;7人来自乡镇、街道,其中不乏副科级干部;5人来自监狱系统。
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