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市人民政府
关于兰朝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市党干〔2026〕26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兰朝军 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胡圣鑫 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
杨连广 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建明 免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职务。
(其余名单略)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兰朝军,男,1984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12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学历。曾任楚雄市公安局东华派出所所长,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治安中队中队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科)、一级警长,现任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
胡圣鑫,男,1984年12月生,彝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楚雄市公安局富民派出所所长、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西城派出所所长,现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
杨连广,男,曾任楚雄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二级警长,现任楚雄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