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增值税税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
政策依据
01
升级方式
税控设备硬件不需要升级处理;开票软件需要升级至V2.0.22DZFP版本,可在线自动升级或手工升级。
1、自动升级:打开开票软件将自动提示升级,点击开始升级。

2、手工升级:可通过广东百望官网(http://gd.baiwang.com.cn/)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更新。

02
数据备份
进入开票软件—系统设置,依次打开商品服务税收编码、增值税类商品 编码(如有)及客户编码模块,点击左上角“导出”按钮。选择目标路径保存即可。


03
软件安装步骤

04
升级结果
打开开票软件,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点击“帮助”菜单下的“关于”页面,版本号为V2.0.22DZFP说明升级成功。

打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左下角版本29.0

05
联系我们
升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协助您,联系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菜单-【在线客服】,向微信客服咨询;
方式二:省内客服热线:
400-833-9666
方式三:全国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1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