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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垃圾分类刷爆了朋友圈!7月1日起,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全面实施,要求上海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个人没有将垃圾分类投放最高罚款200元人民币,单位混装混运最高罚款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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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广东率先掀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今年8月底完成全省19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接下来,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在停车广场、公共厕所、餐饮区、加油站、生活区、工作区等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同时,推进完善垃圾收集池,在有条件的服务区实现分类分池堆放,同池堆放的实现分类间隔堆放。

近日,建设公司印发了《高速公路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落实,主要涉及以下工作: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油站,下同)和收费站生活区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同时推进完善垃圾收集池改造工作。建设公司所辖单位,共增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数量1050个,垃圾收集池改造总投入137万。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要求设置清晰的垃圾分类标志,实现服务区和收费站生活区垃圾分类“三有”:有设施、有标识、有指引。

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生活区的“垃圾分类”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落实责任到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那么,高速公路垃圾应该如何分类呢?

图片来源:广东交通公众号
延伸阅读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19年,46个重点城市将继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