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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序 | 真“刑”!一司机“蹭”ETC冲卡逃费141次被判刑十个月

依法维序 | 真“刑”!一司机“蹭”ETC冲卡逃费141次被判刑十个月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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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近日,被告人杜某因“蹭”ETC冲卡逃费141次,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此,广珠西线高速这起联合佛山高速的打逃案件落下帷幕。

今年年初,广珠西线高速与佛山高速稽核人员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在两个路段多次往返,从入口领取了高速公路通行卡,出口却没有相应的交易记录。针对这一异常情况,双方组织人员对异常通行大数据进行分析。


涉案小车(后)多次“蹭”ETC冲卡


经调查,该嫌疑车辆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在广东省境内多条高速公路,通过尾随前车或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进入收费站,再“蹭”ETC冲卡,偷逃高速通行费141次,逃缴通行费18022元。此外,共领取79张高速公路通行卡未归还,涉及工本费3950元,造成广东省多家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合计损失21972元。

为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广珠西线高速与佛山高速工作人员召开联合稽核工作会议,针对逃费次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车辆,双方商定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召开联合稽核工作会议


今年四月,嫌疑人杜某被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派出所公安民警刑拘,杜某对其多次冲卡逃费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补缴高速公路通行费。随后,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将起诉意见书、案卷以及证据移送至顺德检察院,由顺德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顺德法院判决认为杜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因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杜某家属已补缴路费


温馨提示:在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的大数据时代,逃交、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都有迹可循。闯关偷逃行为,不仅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请广大司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作者:莫欢度、李哲宬
摄影:姚启光、徐振华
校对:魏璐
责编:何巍、练桂茵、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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