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发布单方复审程序预审指南
2026年4月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新指南,确立“单方复审程序中实质性新问题(SNQ)认定的预审程序”,进一步优化已授权专利纠错机制。
指南核心内容
指南新增一项书面陈述机制:专利权人可在USPTO就第三方复审请求作出准予或驳回决定前(即预审阶段),提交意见陈述。该陈述将被纳入SNQ认定考量范围。提交时限为复审请求送达之日起30日内,篇幅限30页以内。需注意,若陈述内容与USPTO此前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325(d)条所作分析重合,相关争议将在后续程序中处理,不得在预审阶段重复论证。
第三方请求人无权就该预审陈述提交回应,仅可在特殊情形下申诉,例如主张专利权人存在影响SNQ判定的重大事实或法律虚假陈述。
对专利权人的影响
- 预审阶段仅有30天窗口期提交书面陈述及可选声明,时间紧、成本高;
- 涉及平行诉讼的专利权人,倾向避免过早在USPTO披露权利要求解释及对应技术方案,因其法定截止日比预审阶段晚6个月以上;
- 若诉讼中存在待决或拟提中止动议,主动参与预审并建立复审记录,可能增强中止动议获支持的可能性;
- 实际效用有限:历史数据显示,超92%的第三方复审请求成功触发SNQ认定;本指南未改变法定SNQ认定标准,其门槛仍低于后续复审中基于初步证据驳回权利要求的标准;
- 请求方可能针对预审陈述提出答辩,质疑其中事实准确性;而若专利权人延至复审启动后再行动,则丧失该答辩机会。
对第三方的影响
- 若预审陈述成为常规操作,将推高复审整体成本;若SNQ认定标准被变相提高,第三方可能需多次提交请求以获受理;
- 存在策略性动机:通过增加SNQ数量,加重专利权人预审负担,间接抬高请求人自身成本;
- 若USPTO偏离法定SNQ标准、过度采纳专利权人主张,将损害复审程序公正性,类似此前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曾出现的问题。
(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