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创新活跃的重要组成,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动能。为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与高效能治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规范、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安全,促进数实融合,营造共赢生态,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赋能增效,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一)助力中小企业转型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规范应用电子认证,降低转型成本。升级全国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政策解读、案例发布等功能。引导电商企业提供“小快轻准”数字化方案,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渠道资源,支撑门店选址、库存管理等环节。支持电商企业入驻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助力对接国际优质资源。
(二)深化农村电商
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广电商直采、定制生产模式。深化“数商兴农”,结合农产品上市节点,推动平台开展产销对接与技能培训,开设“地方好物”专区,打造乡村土特产品牌。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电商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村播”“田播”等特色直播,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
(三)培育产业电商
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活动,指导电商企业对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等环节数字化改造,促进产供链协同。强化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分类指导与动态管理,引导加强未来产业孵化和商标品牌建设。鼓励地方立足优势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开拓国际市场。推广共同配送、仓配一体模式,鼓励原发包装和绿色化转型,降低物流成本。
三、加强创新引领,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
(四)加快技术创新应用
支持头部电商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产研协同”创新生态。发展“人工智能+电商”,引导企业应用大模型技术优化消费体验、提升流通效能。倡导科技向善,统筹优化算法规则。加强技术成果司法保护,探索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机制。
(五)大力发展品质消费
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构建标准体系,推动平台优化流量分配机制,提升商品质量权重。联合品牌商家发布“美食地图”“必吃必购”等榜单,加快老字号网络推广,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六)积极打造融合载体
推动即时零售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支持线上线下共建会员体系,积分通用、优惠共享。鼓励建设快闪店、虚拟现实体验馆等新场景,推出外国人“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举办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
四、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
(七)推进跨境电商
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品牌培育、规则标准建设等行动。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增强多式联运能力。支持海外仓建设和智慧物流平台,发展数字贸易,扩大优质数字服务出口。鼓励海外直采基地建设,打造全球好物进入中国电商“直通车”。
(八)拓展“丝路电商”
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深化政策交流、地方合作与能力建设。用好云上大讲堂、丝路云品等合作品牌,持续举办“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等系列品牌,提升国家馆效能,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建设国际合作城市和公共服务载体。
(九)加快制度型开放
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形成贸易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制度成果。鼓励地方对标国际规则开展差异化探索,高水平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
(十)推动规则衔接
加强电商领域规则、标准研究,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国内外规则协同。积极参与CPTPP和DEPA谈判,支持地方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五、营造良好生态,推动各方共赢发展
(十一)压实平台责任
推动电商平台与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指导完善规则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规范平台收费行为,鼓励对新小微商家减免费用。建立中小商家权益申诉救济机制,督促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十二)加强常态化监管
运用合规案例、风险提示加强事前引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与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强化反垄断监管,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秩序。推动电商行业自律,加强党建引领,促进诚信经营。
(十三)指导合规出海
制定出海指引,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鼓励海外商标注册、品牌布局,提升本地化经营能力和本土化人才培育。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维护企业海外权益。
六、加强支撑保障
(十四)优化金融产品供给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支持电商企业债券融资和境内外上市。
(十五)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打造商贸流通高质量数据集。健全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进跨境电商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完善电商统计监测体系。
(十六)加强人才精准培养
推动电商职业岗位设置,完善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支持联合开展定向培训,鼓励制定电商人才认定标准。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协调,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0日
商务部近日会同中央网信办等5部门印发《意见》,推动电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我国电商已连续13年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覆盖2600万商家,服务32亿消费者。2025年,主要平台研发强度超8%,云计算服务收入增长13.6%;农产品网零增长9.9%,“电商+产业带”超2000个;跨境电商进出口占货物进出口比重超6%,覆盖36个“丝路电商”伙伴国。《意见》聚焦赋能增效、创新引领、开放合作、生态优化和支撑保障五方面,提出16条举措,旨在深化电商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