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漏共同发明人导致专利全部无效的典型案例
2026年4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Fortress Iron LP v. Digger Specialties Inc.案(案号24-2313)中裁定:因遗漏中国共同发明人姓名且无法补正,两件美国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该判决凸显发明人名单准确性对专利有效性的决定性影响。
2013年,美国企业Fortress委托福建泉州两家公司生产预组装钢缆栏杆面板。中方工程师黄某、林某在解决钢缆旋转技术缺陷时提出实质性改进方案,但专利申请仅列明美方人员Sherstad和Burt。2021年Fortress起诉竞争对手侵权时,被告通过证据开示程序发现发明人遗漏问题。
补正程序的关键障碍
Fortress依据美国专利法§256条款尝试补正:成功通过行政程序(§256(a))补录林某,但因离职工程师黄某失联,无法满足司法更正(§256(b))所需的"通知所有相关当事人"法定条件。法院明确指出,发明人列名涉及法定权利归属,未完成法定程序即导致专利无效。最终Fortress两件核心专利作废,维权诉讼以资产归零告终。
对中国企业的五点核心启示
本案确立"漏列共同发明人+无法补正=专利无效"的严苛规则,对中国企业出海布局提出警示:
第一,建立发明贡献日志。记录关键技术决策的提出者及实施情况,为发明人认定留存证据。
第二,强化发明人审查机制。专利申请前由专利代理人与研发团队联合核查技术贡献,重点排查外部合作方风险点。
第三,完善法律协议体系。与所有潜在发明人签署确认书、权利转让协议及联系方式承诺书,并与项目付款绑定。
第四,实施定期联络验证。每年至少核实一次发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离职人员需设置备用联络渠道。
第五,开展诉讼前压力测试。维权前自查发明人名单完整性,预判补正可行性。
美国专利诉讼的证据开示制度使隐藏发明人问题极为困难。国内常见的领导挂名或忽略基层贡献做法,在海外专利布局中构成重大风险。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加速,确保发明人名单的法律合规性已成为专利资产安全的生命线。
(原标题:漏了一个中国发明人的名字,正在维权诉讼的两件美国专利被判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