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变化:计税基数调整
- 现行模式(按含量):企业需精确计算产品中钢铝成分占比,按最高50%税率缴纳关税,申报流程繁琐且易引发争议。
- 拟定新政(按全值):直接对产品整体到岸价格(CIF)征收固定比例关税,金属含量不再影响计税基数。
以到岸价1000美元的洗衣机为例(钢铝材料价值100美元):
| 计税方式 | 计算公式 | 实际关税金额 |
| 旧规则(按含量) | 100美元×50% | 50美元 |
| 新规则(按全值) | 1000美元×25% | 250美元 |
尽管名义税率从50%降至25%,但征税基数扩大10倍,实际税负反增5倍,体现“明降暗升”逻辑。
拟定的三档关税分级
| 产品类别 | 拟定税率 | 典型产品 |
| 大宗工业品 | 50% | 钢管、铝条等几乎全金属制品 |
| 金属制成品 | 25% | 汽车零部件、家电、风力涡轮机部件等 |
| 低金属含量消费品 | 15%左右 | 厨房配件、小型五金工具等 |
政策背景与执行时间线
- 2018年: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钢铁征收25%、铝征收10%关税。
- 2025年6月:关税升级至50%,覆盖数百种衍生产品。
- 2025年8月:新增407个钢铝衍生产品征税范围。
- 2026年4月:最新调整方案进入审批阶段,预计本周公布。
英国目前维持25%优惠税率,或可通过《美英经济繁荣协议》获取额外配额豁免。
行业影响及企业应对
差异化影响
合规成本降低:申报流程简化,无需精确计算金属占比。
实际税负分化:机电汽配等高附加值产品税负可能上升;低金属含量消费品税率降至15%左右,或缓解终端消费品涨价压力。
资本市场反应:美国铝业等资源类企业股价下跌,反映市场对贸易摩擦升级的担忧。
应对建议
出口企业应立即核算产品"金属价值占比"。若占比低于50%,新政实施后关税成本将显著攀升,建议在正式公布前与美方客户协商调价机制或调整贸易术语(如DDP转FOB/CIF),规避关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