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八项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4月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市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聚焦青年安居与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推出多项新政稳定楼市,自印发日起执行。
一、支持青年群体安居置业
鼓励金融机构为35岁以下来郑就业创业青年群体提供特色住房信贷产品,满足多元化需求。(市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
二、强化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本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按首套房标准上浮20%。(郑州公积金中心负责)
三、落实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
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30%政策。(市委金融办、人行河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
四、明确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购房时仅核查拟购住房所在行政区住房情况,无房者认作首套房。(市住房保障局、市委金融办、郑州公积金中心负责)
五、优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026年底前,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余额购买改善型住房的,可按首次贷款政策申请。(郑州公积金中心负责)
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多渠道增加人才公寓供给,2026年分配1万套;优化申请流程,提升配给效率与公平性。(市住房保障局负责)
七、完善配套公共服务
已购商品住房并入住的家庭,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子女划片入学等公共服务。(市教育局负责)
八、推行二手房“一房一码”制度
加强市场信息公开,房源经核验后生成唯一核验码,实现二手房“一房一码”。(市住房保障局负责)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中共郑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编辑:丝路传媒
来源:郑州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