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跨关区退货模式。这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出口海外的商品发生退货时,不再强制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根据自身业务布局,灵活选择全国任一符合条件的海关口岸办理退运入境手续,真正做到“全国可退、就近办理”。
长三角(常州)跨境电商创新中心提醒广大跨境电商企业和服务商,新政带来的不仅是操作便利,更是一次逆向物流降本增效的重要窗口期,企业应尽早布局,抢占红利。
一、政策来源与施行时间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2026年3月12日发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正式施行。
此前,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2024年第167号)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广州、深圳、成都、乌鲁木齐等20个业务量大的直属海关开展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运行,该模式已验证了监管的可行性,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二、政策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原文,政策共有三条核心规定:
第一条: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即“9610模式”;
第二条: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但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第三条: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三、政策核心突破——“全国可退、就近办理”
过去,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发生退货时,退货商品必须原路返回原出口海关,即“从哪里出,回哪里退”。这一模式导致退货商品需历经漫长而昂贵的跨国运输,最终折返原出口港,不仅推高了物流与仓储成本,延长了资金占用周期,更影响了海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新政实施后,企业可根据物流成本、时效等因素,自主选择最便捷的口岸办理退货。例如,从上海出口的商品,可选择从杭州、成都、宁波或青岛等口岸退运进境,大幅节省了将退货商品长距离运回原出口地的物流费用和时间成本。
四、试点成效与数据
自试点以来至2026年2月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跨关区退货共计退货38.13万票,货值0.94亿元。试点积累的操作经验为全国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据行业测算,该模式可帮助企业降低20%至50%的逆向物流成本。
五、税收配套政策协同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2026年2月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明确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因滞销或退货原因在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可退还已征收的出口关税。
该项税收优惠与跨关区退货新政形成政策协同叠加效应,共同为跨境电商企业降本增效。
六、长三角(常州)跨境电商创新中心给企业的建议
1. 尽早评估退货路径,优化逆向物流布局
新政的核心在于企业拥有了退货口岸的完全自主选择权。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主要出口口岸、海外市场分布及退货频率,重新评估最优退货路径,选择物流成本最低、通关效率最高的海关口岸作为退货入境点。尤其要关注长三角区域内宁波、杭州、上海等口岸的跨关区退货业务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构建高效的逆向物流网络。
2. 主动对接海关要求,完善系统与场地条件
公告第三条明确要求,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建议有意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尽早与属地海关沟通,了解具体技术标准和申报流程,提前完善内部系统与作业场所,确保合规运营。
3. 用好税收优惠叠加期,降低退运成本
跨关区退货新政与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形成了强有力的政策叠加效应。建议企业在处理退货业务时,严格把握“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时间窗口和申报要求,准备好退运原因说明材料(退货记录、拒收记录等),确保能够享受免税待遇,切实降低退运综合成本。
4. 关注TIR等多元化运输渠道
义乌的实践表明,“TIR+跨境电商退货”陆路运输模式相较于传统空运可降低约40%的物流成本。建议长三角地区的跨境电商企业关注TIR国际公路运输等多元化逆向物流渠道,根据货物品类、时效要求和成本预算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5. 依托长三角区位优势,借力创新中心资源
长三角(常州)跨境电商创新中心已正式启动运营,致力于打造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体系,为企业跨境出海全链条赋能。中心将围绕跨关区退货等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系统对接咨询、物流资源对接等一站式服务。欢迎各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商与中心对接,共同把握政策红利。
海关总署新一轮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项措施中,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优化、跨关区退货监管等举措,为创新中心提供了直达全球的便利条件。常州智能电网、动力电池、绿色家居等3个省级内外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将与创新中心形成“产业+跨境”的双向赋能格局。我们诚挚欢迎跨境电商企业和服务商入驻创新中心,借力政策东风,实现更大发展!
(注:以上信息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及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整理,具体业务办理请以当地海关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地海关或联系创新中心获取一对一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