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办理常见错误解析
1. 申请材料问题
- 申请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上传或补充附件;
- 申请表未加盖出口商公章、骑缝章,缺少法人签字或落款日期。
2. 最终用户证明缺陷
- 证明文件缺少负责人亲笔签字,或使用签章替代;
- 承诺内容不一致、商品名称不符或最终用途描述模糊;
- 中文译件翻译错误,未规范翻译企业名称与地址;
- 港澳台地区未采用专用模板出具证明。
3. 最终用途表述问题
申请表与证明文件的中英文最终用途描述不一致、内容笼统,存在语句不通或语法错误。
4. 合同信息不符
申请表与合同的合同号、日期不一致,或数量、金额与合同内容不符。
5. 用户信息缺失
申请表中出口商、进口商或最终用户信息缺失,导致出口数量合理性无法说明。
6. 身份证明不足
申请人身份证明缺失、过期,或未提供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 技术参数缺失
产品技术说明未对照管理目录列明关键指标参数。
8. 中间商信息矛盾
进口国与中间商国别不符,或最终用户地址与合同目的港不一致。
来源:关务范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