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旗下的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周二宣布,成功发行2亿美元五年期以所持越秀交通 股票为换股标的的可交换债券,票面利息为1.5%。
越企的声明称,是次发行获得投资者超过两倍的认购额。初步交换价为每股越秀交通股份5.632港元,较其周一收盘价5.12港元溢价10%。
越企表示,此次发行可交换债券是集团新的融资方式,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可利用旗下上市公司的股票资源进行低成本融资,长远可提高越秀交通的流通量,活跃股票交投情况。
若债券获悉数交换为越秀交通股份,越秀企业于越秀交通的持股量将由现时的60.65%降至44.20%。
除越秀交通外,越秀企业还持有越秀地产 、创兴银行 和越秀房托基金 等上市公司股权。
此次交易由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摩根大通及野村国际(香港)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