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意见》还公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双创”升级的新时代,来了。
01
“双创”升级重大目标
《意见》在确定指导思想之后,首先确定了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六个重大目标:
——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
——高质量创新创业集聚区不断涌现。
——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
——国际国内创新创业资源深度融汇。
这六个目标从各个角度对“双创”升级版进行了综合的定义。不难看出,做好“双创”升级版,对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于国民经济的转型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而“双创”的一系列的升级举措,都集中在中小企业身上。
“双创”升级又带来了哪些利好?
02
投融资新措施出台,旨在解决“募资难”
回顾2018年上半年,创投机构举步维艰,首当其冲的是募资难。此次《意见》出台,预示着浩浩荡荡的升级版“双创”登场,创投行业焕发生机。
《意见》在投融资等方向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1. 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
2.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
3. 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
4. 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
此外,《意见》还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内部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
从这一系列有关LP、差异化金融支持、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的政策,不难看出国家对于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
03
“不溯既往,税负不增”
对于备受瞩目的税收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利好:
对于创投机构,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对于初创企业,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此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
此前,有关增税问题曾闹得沸沸扬扬,而《意见》提出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对于创投机构和初创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
04
解决中小企业“注册难”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常常面临着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注册难”的困境。对此,《意见》明确指出:
1. 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2. 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3. 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
《意见》表明,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并由政府组织力量,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同时也表示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05
支持上市,可实行“同股不同权”
此外,《意见》还出台了两个亮点政策:
1、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2、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
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达到10950家,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六成,半数以上企业完成过股票发行,累计融资金额近5000亿元。此外,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科技企业均以“同股不同权”的架构成功上市。
06
构筑“双创”发展高地
《意见》还提出了,要对“双创”平台进行打造,要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世界一流学科集群,同时,要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合作新机制。
1.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2. 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
3. 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
4. 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合作。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双创”建设的高地,将会全面拓展创新创业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 以“双创”活力带动经济升级。毫无疑问,机遇将会与挑战相伴。
07
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为了促进“双创”全面发展、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意见》还给出了如下措施:
1.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
2.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
3.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4.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同时更好发挥市场力量,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支持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
由此可见,下一步,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将会得到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同时,“互联网+”的模式将会得到进一步推广。在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服务下,更多的“双创企业”将会得到孵化器服务,并与大企业融通,共同发展。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创投的新篇章已经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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