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来穗人员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等,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和联系电话,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居住信息,当场打印发给“居住登记回执”。以信息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在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统计当日往前推算1年内,在广州市区内有效居住登记满半年方可办理居住证。
2、半年后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居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4、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5、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地点: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费用: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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