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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签管理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

图片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公告提出,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公告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产品标签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有三大方面值得关注:
一、概念添加遭严打,成分更真实
概念性成分及功效宣称的营销方式不再管用,添加概念性成分炒作的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
根据《规定》第七条要求,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
2、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3、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4、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5、全成分;
6、净含量;
7、使用期限;
8、使用方法;
9、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其中,根据《办法》的第十二条指出: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

二、“医用”宣传再被禁!专家背书行不通
同时,《办法》中对于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和宣称的内容作出明确要求。
禁止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禁止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地描述;利用商标、图案、字体颜色大小、色差、谐音或者暗示性的文字、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方式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
禁止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这意味着化妆品医用宣传从标签管理上被严管。
三、“说明”更加详尽,小样也入监管
小样经济火速出圈,甚至盖过正品的风头。许多不法商家通过出售假冒伪劣的小样产品赚取利益,不仅对品牌及产业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消耗,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该现象,国家将“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其标签使用本办法”列入规定范围,深入净化小规格化妆品的生产经营环境。
也就是说以后非卖品中小样化妆品也必须要有清晰的内容标注,甚至附赠产品说明书,这将意味着市面流通着的不明来历的中小样化妆品,或许也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据悉,此次《办法》发布后,对“新”产品将给予近一年的过渡期,对已注册或备案的“老”产品给予近两年过渡期。
化妆品的监督越来越规范,管理体系越来越成熟,社会分工更加细化,角色责任愈加显著的企业,是健全化妆品产业链的重要一环。虽然对化妆品商家来说,《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需要在包材、产品配方设计等方面做出调整适应,但从整体上看,也是化妆品行业走向成熟的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