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
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
本期为大家解说其中一条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事关我们每一位广盛人


新《安全生产法》扩大了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个人处罚对象的范围。
2014年版的《安全生产法》中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罚的直接处罚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而新《安全生产法》,则将直接处罚对象明确扩大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也可能直接面临罚款处罚。
这里就要注意啦!
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全员”的概念
是将过往在实践中以及各个政策文件中的要求
采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强调
也就是说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
2021年5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福荣笋类食品厂废水处理间在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61.95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福荣笋类食品厂废水处理间好氧池曝气风机发生故障,期间企业未停止生产。曝气风机重新启动,导致高浓度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逸出扩散。作业及先期施救人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废水处理间,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
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相关人员受到追责

本次事故处罚对象
不仅面对企业法人
还有负责设备维修工作的人员
也难逃其责
所以不管哪个岗位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那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
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怎样参与到安全生产?
如何规避风险?
1、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只要发现有同事有不安全行为,都要制止。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与未遂事件。
2、岗位安全检查。自己的区域自己负责,自己的区域自己检查。
3、岗位危险源的识别。企业危险源的识别工作不是由安全部门完成的,安全部门只是负责组织、审核和统计,它应是各岗位自己去做的事情。
4、严格遵守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佩戴劳保用品,从自己做起。
5、积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参与应急演练。
本文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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