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根据安监部门要求,为鼓励同仁积极主动报告潜在的事故隐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经上级主管核准,日前有新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办法。详情如下:
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含公司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临时工和派遣工)对非本职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报告及奖励管理。
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较小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报告人员可通过电话、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报告。必须包含隐患描述/位置/紧急程度/整改建议等。
1、受理:管理部文安促进课收到报告后立即登记编号,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2、核查:管理部文安促进课应及时组织与报告人沟通并核实隐患。
3、整改:核查属实的隐患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则建立台账闭环管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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