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助力园区企业抗击疫情,帮助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有关要求,且经由园区业主同意,广科双创园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落实减免租金措施,现将相关减免事宜通知如下:
租金减免措施
按园区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2022年7-12月租金金额减免相应租金,当年租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租期减免。其余费用(包括管理费、服务费、水电费等)正常缴纳。广科双创产业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下简称:广科双创)按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办理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租金减免手续。
减免对象及比例
广科双创园入驻企业,减免租金金额100%
申请范围
承租广科双创园房屋,从事办公、研发等经营活动,与广科双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
企业行业
承租企业应当是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根据园区企业签约主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符合《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详见附件1)所划定的第二产业C类(制造业)及第三产业(服务业)所属行业。
2
企业规模
承租企业应当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详见附件2)所划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3
租赁状态
2022年6月30日前的租赁费用(含租金、管理费、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缴纳完毕。
4
履约情况
承租企业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且无违约行为。
5
合同期限
申请对象的现行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之前(含12月1日)。
申请流程
1
承租企业按要求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并提交
1.《广科双创园租金减免申请表》(附件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须带有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或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4.2021年12月社保缴费人数证明(须带有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或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5.承诺书(附件5)
6.知识产权证书或已申请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2022年1月1日之后办理商事登记注册成立企业的,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须带有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或加盖税务机关印章)和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人数证明(须带有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或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A4纸打印,按照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2
广科双创对提出租金减免申请、提交资料的企业进行初步核实,请企业指定专人对接。
3
经初步审核符合减免政策的,广科双创上报其主管单位初审结果进行复核。
4
复核通过后,广科双创通知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与广科双创签订《广科双创园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减免补充协议》(附件6)。
5
已缴纳租金处理方式
2022年7-12月应减免租金额度顺延抵减。2023年租金递增部分正常缴纳。
其他事项
广科双创保留对此推文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府政策调整的,广科双创有权进行调整。
联系人:彭熙智
联系电话:18998416922
附件
附件1: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pdf
附件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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