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李平介绍,车购税所征收的税款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使用服务于国家战略安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对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具有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对贫困地区投入车购税资金超9500亿元,占全部车购税的68%,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李平认为,此次政策是从消费端和供给端两侧共同发力。在消费端,能够直接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有效调动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内需。在供给端,有助于缓解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冲击,加快汽车企业复工复产进程,推动行业整体复苏回暖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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