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火灾、车祸、事故……有人说,伴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如影随形。墨菲法则、海因里希法则等,从不同层面揭示了人类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律性认识。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了对不同层面的监督和管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上两期已陆续介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本期小编继续为大家讲解~
第三条明确提出“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在一次安全巡查中,某公司分管安全的小张就为何采购一批不合格的安全网,愤怒质问分管采购的小王。
小王:我只管采购,采购的东西符不符合安全要求,应该是安全部的事情!
小张: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你们在采购时,就应该检查安全网的合格证,把好采购安全关,否则出了事,追究的就是你们责任!
释义: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所以各部门需各司其职,也明确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不能再把安全问题和责任全部推给安全管理部门。
自己的岗位自己做好安全检查,做好岗位危险源识别。当然,职能部门、同仁间也要相互配合协作、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这样才能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让部门之间既责任清晰,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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