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政策与外贸工作息息相关,11月将有这些外贸新规实施。
在2019年10月15日实施“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
“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凭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原产地证书;
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并申领证书。
“两证合一”实施后,海关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编号第4-12位将由此前的“企业备案号”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
涉及产品:9月1日起开始加征15%关税的3000亿价税清单中的产品(即最新一份加税清单)。
申请网址:
https://exclusions.ustr.gov
申请人:3000亿关税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建议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品牌商)、行业商会(协会)取得联系,请其积极参与,在排除程序10月31日正式启动以后按照要求提交排除申请。
最优结果: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此后也不用再加。并且获得豁免的特定产品并非仅限于申请豁免的公司。等于说一家企业申请获得豁免,则这个产品的豁免并不限定于特定的出口商和制造商,一人栽树,众人乘凉。
沙特官方公布了新一批需进行SABER认证的产品,分别是:
2019年11月
汽车新零件,除轮胎、车辆电池和安全屏障;
个人防护产品,如消防服、护眼用具、手套、安全鞋等。
对于上述产品,评定机构应于2019年11月1日起停止签发符合性证书(COC),证书必须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清关。任何未由Saber签发出证的装运订单将于2019年11月15日终止,2019年11月1日之前有签发符合性证书的除外。
2019年12月
纺织品,如丝、毛、棉、布;
拖车和半拖车;
洗涤剂、表面活性剂、肥皂,如液体玻璃清洁剂、液体洗洁精;除消毒剂;
太阳能发电系统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如光伏组件、电缆和连接器。
2020年1月
永久性地或临时性地安置在城市中的设备、机械和构筑物;
粘合剂和胶水产品,如结构胶粘剂、皮革胶粘剂、鞋类胶粘剂、木制品胶粘剂、纸张胶粘剂、包装胶粘剂等;
制造用于装饰的塑料金属制品,如头发、手和脖子上的饰物;
塑料和金属管道系统,用于运输水和电力设施,建筑和配件;
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耳机、智能设备等;
包装产品,纸、纸板、木材、塑料、纺织品和其他用于包装的材料;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和表面,例如煮食设备、餐具、食物包装材料及容器;
由皮革、纺织品、塑料或这些材料的混合物制成的鞋;
在压力下工作的设备及其附件,如灭火器、高压锅;
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报警系统、消防软管;
烟花产品,如鞭炮、烟花。
SABER认证,是指针对非沙特本土企业(即出口至沙特的企业)进行的符合性认证评估计划,是新推出的基于原有的SASO认证的升级版。它其实就是一个网络工具,用于产品注册、发行和获取符合性CoC证书,因此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非常重要。请相关出口企业务必与沙特进口商取得联系,确认注册信息。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中国一新加坡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该系统将实时传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新加坡签发原产地证书和流动证明电子数据,以及经新加坡中转的未再加工证明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出口人)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以下简称第5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统称出口报关单)时,在“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11原产地证书编号”或“02原产地证书编号”,在“单证对应关系表”中填写报关单上的申报商品项与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之间的对应关系。
对于系统不存在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的,或者在货物出口时,出口人未按照第51号公告要求填制货物原产地信息的,或者货物出口后因原产地证书信息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出口报关单的,出口人应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补充原产地信息。
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到新加坡,在口岸报关时需要申报原产地证书编号,如果未能及时提供,货物到港后可能无法享受关税优惠或通关受阻。
来源:焦点视界ID:focusvision


